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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工程系列快递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日期: 2024-10-10来源: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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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 、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邮管〔2019〕73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工程系列快递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邮管〔2019〕95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结合临汾实际,现就2024年全工程系列快递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4年全市工程系列快递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临汾市工程系列快递专业初级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评审人员范围

邮政行业中,从事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快递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专业范围

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设置快递设备工程、快递网路工程、快递信息工程三个专业

快递设备工程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工程、工业工程硬件结构研发、硬件测试、无人机设计、包装工程等专业

快递网路工程专业:包括快递网路规划、物流工程和仓库规划设计、航空运力规划、地理信息工程等专业

快递信息工程专业:包括快递信息系统及软件、网络工程的应用、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智慧地图研发机房规划与运维等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凡不属于评审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技术员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快递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申报技术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学、工学类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类专业。

(三)资历条件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试用)1年期满

四、助理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快递专业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学、工学类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类专业。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职称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105号)要求,1991年(含1991年)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年(含2008年)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199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

(三)资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何一项的,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1.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试用)1年期满。

(四)经历能力条件

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解决本单位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一般问题的能力;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

(五)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评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须提供一篇能反映掌握并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一般问题能力的工作总结,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上;

3.完成有一般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并提供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改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并提供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五、考核条件

申报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须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计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不计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六、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七、关于本工程系列职称的认定

本工程系列职称的认定,执行省人社厅《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号)相关规定,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含成人教育毕业生),且从事本专业工作,试用(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认定相应职称,并按职称管理权限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

1.大专、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职称

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

用人单位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

由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评委会。各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评委会。市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报送评委会。

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推荐程序

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和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或撤销其取得的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纠正和杜绝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严重侵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各级主管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推荐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门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预约收审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收审材料截止时间为1025(公休日除外),过期不予接收。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件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报送地址:临汾市快递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临汾市解放东路956号,临汾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申报人员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说明及其它通知等,请登录临汾市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sx.spb.gov.cn/sxsyzglj/c101300/indexshi.shtml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和查阅

(五)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人:史强

联系电话:0357-3991660

电子邮箱:lfsyzgljbgs@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57—2091906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纪检组:03573991660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图解】职称评审,事关各快递企业、中国邮政集团临汾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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