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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决策部署,积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助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结合临汾市实际,制定《临汾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我省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可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直接持总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按照管理层级向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到,纳入管理服务范围。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市场主体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只需具备3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应条件;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初次申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时,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业务,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管理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市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述业务的,应向对其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管。市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上述业务的,应向业务开展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备案企业名录和业务开展范围。
央企、外资、港澳台资、合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市场主体登记地在市本级、市经济开发区的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监管;市场主体登记地在各县(市、区)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监管。市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不含央企、外资、港澳台资、合资)在我市设立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按照市场主体登记层级,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监管。
持续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业务备案实现现场办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支持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联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允许外商投资者在我市设立独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服务机构数量合理增长。
鼓励各县(市、区)综合采取园区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等方式,重点引进一批业态先进、规模较大、拉动效应强的国内外名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支持市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等方式,调整优化市场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建立市、县级重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系制度,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联系企业,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推动企业做强做优。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打造具有临汾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知名品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扶持壮大一批特色服务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优质劳务品牌,加强创意策划和宣传推介。探索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品牌评选活动。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等专项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劳动者提供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全链条、高品质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产品。
以服务制造业振兴为重点,搭建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和数字经济对标发展等重点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深度融入制造业产业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针对制造业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提供订单式、项目化的特色人力资源服务,为我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从“一煤独大”向“多业支撑”转变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统筹城乡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乡村振兴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劳务品牌建设等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脱贫地区特别是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广泛开展对接合作,通过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等方式,形成常态化就业帮扶合作机制。支持县域经济比较发达、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全面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社区家政、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康养等行业跨界合作、融合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接公益性服务,推动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围绕我市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鼓励各地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培育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的产业园建设新局面。积极支持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十四五”末,力争建成1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提倡“一区多园”的产业园协同发展思路,依托省校合作“12大基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创业示范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功能,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能力。定期评估产业园建设发展状况,加强成果运用和督促指导。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探索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和创建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打造市、县级全覆盖,机构名称、业务经办流程和经办平台统一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深入推进零工市场建设,为各类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优化服务供给,强化零工市场信息服务、零工快速对接服务、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困难零工帮扶服务等,促进多渠道、多方式灵活就业。
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奖补政策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产业、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享受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开展促就业工作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就业补助。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临汾市部门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乡村振兴以及其他公益性服务事项。
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抓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宣贯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成效。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大会,充分展示临汾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风采。鼓励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定期举办经验交流、创新创业、供需对接等品牌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的社会影响和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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