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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博行业特点,设置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四个专业类别。
(一) 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评审文博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文博事业贡献力量。
(二)学历条件
申报评审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其他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四)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技术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规专业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本专业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或译文1篇。
2.在省级以上综合性报刊理论版发表专业论文或译文1篇。
(五)工作能力条件
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文博行业发展现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在上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本专业工作。
(六)考核条件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当不少于60学时,其中,文博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学习内容以《全国文博网络学院》课程为主。
1.大专、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管理员职称;
2.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馆员职称;
3.博士研究生,可认定馆员职称。
个人自主申报
实行民主评议
逐级审核申报
各县(市、区)、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将申报评审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评审会审核。
1.表格下载: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等,请登录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http://wlj.linfe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2.报送时间: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
3.报送地点: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临汾市开发区河汾路西大街投资大厦14层1411号)
联系电话:0357-2221500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357-2091906
市纪委驻市文旅局纪检组:0357-222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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