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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就业创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5号)《2025年创业就业专项行动方案》(临办字〔2025〕1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全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就业渠道,强化多维度岗位供给
(一)支持稳岗扩岗,落实一次性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按规定落实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稳定公共岗位,加快事业单位招聘。加大国有企业空缺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组织好公务员、选调生的招录计划。统一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快考录工作进程,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三)统筹基层服务,稳定专项招募规模。发挥基层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实施“三支一扶”项目计划,开展2025年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助理工作,实施招募“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延续实施“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加大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开发力度。
(四)扶持自主创业,完善创业载体建设。持续开展集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创业见习)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高校因地制宜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构建“学校+产业园”协同发展模式,推动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与“晋创谷·临汾”联合共建国家级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政府投资的创业服务载体要放宽高校毕业生免费入驻门槛,高校毕业生免费入驻率不得低于30%。
(五)深化访企拓岗,建立校地对接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精准与省市内企业、校友企业对接,有效拓展就业市场岗位空间,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开展人社局与高校结对帮扶活动,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针对性提供各类就业服务。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就业服务,了解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招聘需求,促进人岗快速匹配。
(六)扩大岗位归集渠道,聚焦重点领域需求。聚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放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就业增量。挖掘先进制造业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引导企业拿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代煤化工项目实施,稳定采矿业等能源行业就业规模。围绕文创、文博、文化演艺和动漫、网游等产业,扩大文旅行业就业机会。围绕保障重点民生服务领域,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积极挖掘就业岗位。支持各市县结合实际,归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动态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全年挖掘市场化就业岗位不少于7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以上。
二、提升就业能力,构建全链条培养体系
(七)实施“双千”计划,推进专业动态调整。聚焦就业市场急需的知识型、技能型人才要求,推动高校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指导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习证明。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推进急需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与教学内容实质性更新迭代,根据需要超常规增设一批学科专业点。
(八)组织见习实训,优化就业岗位募集。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5年全市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200个,优化见习单位结构,丰富岗位募集渠道,重点提供一批适合毕业生的管理类、技术类、科研类的高质量见习岗位。鼓励企业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强化技能培训,推进技术人才培育。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就业岗位挖潜扩容,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围绕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考取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育,深入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技能水平。
(十)提升求职能力,开展专项帮扶计划。拓展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对2025届、2026届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尤其是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能力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截至2025年11月。全面推开求职能力实训营,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提供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开展简历修改、形象礼仪等课程教学,帮助提升求职能力。加强求职能力实训师队伍建设,提升实训能力水平。
三、优化就业服务,实施精准化帮扶举措
(十一)开展招聘活动,构建对接服务体系。6月底前,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建职业指导师、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人力资源经理等专家队伍,开展沙龙对话、求职讲堂、就业咨询等活动,提供定制化校园招聘服务。接续举办百日千万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丰富行业企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保持市场热度。各县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现场招聘活动安全。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专项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个性化、精细化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能力测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活动。
(十二)落实精准就业帮扶,建立实名服务台账。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人社、教育部门及时进行工作对接,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建立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要一帮到底、不漏一人,明确专人结对帮扶,实施“一人一策”,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对切实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统筹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十三)完善帮扶机制,健全精准服务体系。宣传推广使用全国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本地线上线下求职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开展重点社区就业帮扶行动,重点做好就业转失业青年摸排,及时掌握就失业状态,健全分级分类服务机制,结合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意愿、学历水平、专业技能等,常态化、精准化提供就业帮扶,并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动态调整帮扶措施。
四、强化服务保障,凝聚协同推进合力
(十四)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发挥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作用,定期研究部署,压实责任、靠前谋划、推动落实,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离校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教育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财政部门统筹多渠道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落实。
(十五)提升服务效能。畅通高校毕业生求职途径、招聘渠道,发布经办机构目录及政策服务清单,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直补快办”“打包办、提速办”,落实“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推动政策集中兑现,提高政策落实率。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求职地人社部门要为异地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解读、岗位推介、职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十六)优化就业环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面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加强招聘行为监管,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虚假、欺诈等非法信息及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选树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用身边人鲜活事例激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
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汾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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