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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8号)要求,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劳务派遣类企业审核统计,现对我市2024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14户劳务派遣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与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联系。
企业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基本条件为: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
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及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核为准)。
联系方式: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科: 0357-2091413
附件:临汾市2024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第四批▪14户).xls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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