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和指导下,由临汾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钻研档案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求真务实。 (1)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任管理员满2年,即2021年底前任管理员; (3)具备中专学历,任管理员满4年,即2019年底前任管理员。 2.申报管理员,须具备大学专科、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业务工作方法和技能; (3)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对档案业务问题开展基本研究。 (1)基本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基本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和加工。 助理馆员、管理员应当关注档案前沿知识,积极参加档案学术活动。学术技术条件不作为申报助理馆员、管理员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申报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少于各层级规定的任职年限,同时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含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当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已取得非档案系列初级职称,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胜任现岗位工作,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转系列者,若原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原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在新的档案系列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胜任现岗位工作,可申请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职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初级职称后,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起合并计算。转评人员应当依照档案系列初级职称的同等评审条件及程序进行申报。 1.大专、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管理员职称; 2.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馆员职称。 我市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人员均应参加专业理论和专业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线。考生须下载《2023年度临汾市档案系列职称专业理论和专业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打印,经本人签名、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lfsdagrs@163.com邮箱。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 2023年度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收审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临汾市档案馆515办公室(临汾市尧都区彩虹桥南汾河公园内)
联 系 人:文 晨
联系电话:18535719098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357—2091906
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0357—7183606
相关文件: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