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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定了!我市开展8项推进创业计划!

2023-05-18    

我市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完善政策扶持,释放创业动力,激发创业热情,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4年底,通过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新创业活动,力争全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2500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500人,就业困难人员能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基本实现动态消零。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优化创业生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细化高频办理事项的告知承诺标准,制定方便快捷、公正透明、一目了然的准入准营规则。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原则,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集成办理,企业开办“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开展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实现无人工干预,登记全过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

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各地可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者沙龙、创业项目推介、创业访学交流等创业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聚焦农民工能力短板和创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倾斜支持返乡农民工联合创办的企业承担高标准农田、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预制菜产业等项目建设,优先扶持吸纳农民工就业较多的龙头产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更多推介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积极参加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西省星火项目创业大赛、“三晋新农人”、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等创业赛事,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对评选出的省、市级优秀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补助。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

加快构建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能力培养、融资支持、指导帮扶、项目推荐、孵化服务、活动组织等一体化创业服务机制。服务力量不足的地区,可按规定运用就业补助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公共创业服务。进一步细化创业实训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资源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实训服务。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探索实施“集中授课式”服务、“一对一”服务、远程服务等多种方式,对重点群体创业提供针对性分类指导。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结合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和常态化招聘会,面向各类创业项目人才引进和用工需求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对接洽谈活动,积极搭建供需平台,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

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结合重点群体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广泛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你的企业”等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师资人员培养,强化师资库动态管理,提高全市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培训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开展农业经理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种养加能手5项专项培训行动以及高素质女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

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进市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系统尽快落地,并推行电子化审批。优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要按照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对能采用部门协同、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获取的信息,可不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推动担保基金有效履行代偿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财政部门应统筹考虑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鼓励各地逐步放宽反担保条件,降低反担保风险控制金额。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

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推进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围绕“稳岗扩岗”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

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

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要分别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向自主创业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提供。持续开展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评选和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发挥市级创业示范载体典型带动作用,引导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载体改造升级,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水平。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评选认定,并按规定落实建设补助、管理服务补贴、入驻实体场地租赁补贴等政策。对带动就业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优先向省厅推荐参加省级创业示范载体评选认定。加强各类创业载体交流合作,共享发布创业项目、孵化场地、仪器设备等信息,为重点群体搭建创业资源整合平台。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

允许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提供免费的供需信息采集、发布、对接服务。完善信息化应用支撑,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运用, 开辟线上零工专区,提供在线匹配对接服务。完善服务场地设施支撑,各地可合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在招聘服务大厅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支持扩建或利用闲置场地改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公益性零工市场。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维护,按规定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财政局 

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临汾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心

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


联合发布





  相关文件:关于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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