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发展、基层卫生医疗、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等对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在空岗空编的基础上,开展岗位需求征集。 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至专科,继续实行支教、支医等准入类岗位只设置执(职)业资格要求,并适当放宽专业条件,其他一般性公共服务类岗位至少40%不做专业限制,优先招募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按不超过 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并优先招募脱贫户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达到我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平均收入水平。“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服务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直接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如服务单位因改革无空缺编制的,可在本县(市、区)同类型有编制的事业单位范围内调整聘用。 人社、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确保教育培训贯彻服务全过程。教育、水利、农业农村、卫健、乡村振兴、规划和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 新招募人员到岗服务时,需填写《山西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登记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严格按照《山西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对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日常、年度和期满考核工作,对平时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要做辞退处理,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时对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人员,未经市人社局同意,不得借调到上级或其他单位帮助工作。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中共临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财政局
临汾市水利局
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汾市乡村振兴局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共青团临汾市委员会 发布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