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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人社函〔2023〕7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人社厅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30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促进机制,力争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要加快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要进一步推行网上经办、直补快办、免申即享等便民便企办理模式,坚持“随时申报、即时受理、及时审核、尽快发放”的办理原则,优化流程、精减环节,确保应享尽享。要做好政策宣传与告知服务,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切实提高惠民惠企政策的知晓度。
(二)持续开展稳岗扩岗行动。加强与组织、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好公共岗位开发和落实情况的跟进调度。稳定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招录招聘规模,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鼓励相关部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的实施进程与高校毕业生求职时间有效衔接,8月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要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青年。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有纳税行为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的,给予15000元的资金扶持,此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做好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组织创业导师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指导和“一对一”服务,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好2023年山西省星火项目创业大赛临汾市初赛暨临汾市创业大赛和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招聘活动,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展示平台和资金支持。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以“职引未来”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重点组织“惠民生促就业”强化就业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交流大会、山西太原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等系列活动。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将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企业招聘等在官方网站上归集发布。高频举办线下专项招聘活动,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县(市、区)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并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与高校就业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为驻临高校均配备一名人社服务专员,对接了解学生的就业服务需求和岗位需求,及时回应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对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人社部门要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专项服务,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衔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6月底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提前告知求职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及政策清单,方便毕业生查询求职就业信息。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移交对接机制,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与信息分解。建立实名台账,掌握基本信息,摸清本人意愿,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要做好“131”服务,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七)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鼓励对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各行业企业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八)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落实就业见习管理相关规定,提升就业见习管理规范化水平。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广泛募集见习岗位,进一步提升见习岗位质量。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见习申请、供需对接、补贴申领等业务办理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开展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荐动员参加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带动提升见习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九)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继续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加强对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建立失业青年实名信息数据库,开展“131”服务,实施动态管理。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县(市、区)要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组织失业青年开展职场体验、职业沙龙、就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等,帮助他们提升就业意识,尽快融入社会。对确实难以市场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社保转移接续、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急难愁盼问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行动落实、落细。
(二)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统筹规划,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工作推进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汇总工作情况,每月月底前向市人社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充分开展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出一批“实干奋斗 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图解】10项行动助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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