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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宣发〔2021〕11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548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临汾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在我市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性期刊社、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单位,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
4.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
5.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管理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在职称有关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申报评审
(一)品德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二)学历条件
申报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基层一线人员指在县(市、区)新闻单位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申报职称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105号)要求,1991年(含1991年)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年(含2008年)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199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
(三)资历能力
1.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新闻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
①系统地学习过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②基本掌握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2.记者、编辑: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4年以上,且2017年底前聘任;大学专科毕业,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5年以上,且2016年底前聘任;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报编辑(记者),即2019年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①具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的报道领域的基本情况;
②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够独立承担新闻采访、写作、录制或编辑的任务,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③任现职期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含节目、图片)3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刊物(台)上发表1篇以上。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作为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五)考核要求
申报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根据资历条件要求相应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或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含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流程
1.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通知规定自主申报。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3.逐级申报审核。由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评委会。各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评委会。市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报送评委会。
五、其它有关事项
1.招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并符合相应申报评审条件的由单位自行招聘的人员,仅限于参加编辑岗位职称的评审。
2.学历要求: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不相近学历,不能作为参评相应任职资格的有效学历。
3.任职时间计算: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聘用(任)的,其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任职时间。其他用人单位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
4.关于转系列的问题:具有其它系列专业职称,转入新闻岗位的人员,须有一年以上新闻工作实践,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平转同档次新闻专业职务,不允许在转系列的同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业绩替代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山西新闻奖”或“山西广播影视奖”二等奖以上的作品,可替代省级以上新闻报道作品一篇。
6.评审答辩:严格按照《临汾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临人职字〔2007〕15号)执行。实行答辩成绩末尾淘汰制,淘汰率不低于10%。
7.新闻工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底。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记录期为3年。推荐单位未按程序、评审条件审核推荐,把关不严,推荐不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申报材料要求
1.市直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出具的推荐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4份,初级一式3份(须贴近期免冠照)。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工资表。
4.本人业务工作报告(1份)。
5.代表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论文、节目、图片等),申报初级职务者报送发表的作品2-3篇,申报中级职务者报送担任初级职务以来发表的新闻作品3-5篇。
6.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奖励文件、原有职称的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及《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申报材料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不得漏项。申报参评人员的政治情况、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由报送单位负责审查核实,需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同时给予通报批评(三年不得参加评审)。
报送材料的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联系电话:2090239
中共临汾市委宣传部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相关文件:【图解】记者,评职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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