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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汾市教育局临汾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实习实训大学生相关补贴申领拨付的 通 知

2022-01-1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科局、财政局:

为推动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汾市关于深化省校合作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21〕32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习实训大学生生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51号)要求,现就实习实训大学生相关补贴申领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由各级教育部门安排在我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实习实训的在校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一)生活补贴。对来临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月补贴标准不低于1500元。满15天(含双休日),根据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未满15天的,不予发放。承担实习实训任务的单位要认真记录核实学生实习时间,填报《山西省深化省校合作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临汾市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补贴与交通补贴申请单》,待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结束后,提交至教育部门。由教育、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教育部门统一为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发放生活补贴。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教育部门统一为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额须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保费按每人不超过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保险时间段要覆盖实习期。待实习实训活动结束后,由教育、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

(三)交通补贴。往返交通费指参加实习实训学生单次往返(学校/居住地至临汾往返)交通费,按飞机经济舱、动车二等座、火车硬座/硬卧等票价报销。承担实习实训任务的单位要对学生单次往返交通费(包括乘车区间、时间、车次等)进行初审并填报《临汾市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补贴与交通补贴申请单》,待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结束后,提交至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并统一为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发放交通补贴。

(四)食宿保障。对有食宿需求的实习实训大学生,由教育部门商市委人才办统筹安排在市委党校、人才公寓、租赁型住房、经济型酒店居住。保障单位要根据实际入住学生的情况,具体保障食宿、在校安全。实习实训活动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

三、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列入年度预算,纳入“就业补助”和“人才工作”专项管理,分别在“就业见习补贴”项目和“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就业见习补贴”主要承担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的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支出。其中:生活补贴按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比例负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按每人不超过240元负担。

“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主要承担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交通补贴、食宿以及承担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支出不足标准部分。

四、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实习实训单位报送的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及补贴申请,汇总形成实习实训资金申请报告。其中生活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两项资金申请报告,报人社部门复核;交通补贴、食宿费用两项资金申请报告,报财政部门审核。资金申请报告应详细列明每个实习实训单位的实习实训大学生人数、实习实训天数及申请的资金总额、开户银行等。

人社部门对教育部门提交的实习实训(生活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资金申请报告复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分负责将实习实训补贴拨付至教育部门。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补贴资金纳入预算和资金拨付工作。

实习实训单位按照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做好实习实训相关工作。

五、相关要求

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合作,扎实工作,有效实施。承担实习实训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管理,以学生的实习报告、学生所在部门的评价为依据,设立考核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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