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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创业培训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加强全市创业培训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强全市创业培训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关切,大力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保“十四五”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实现倍增,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实体支撑,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把市场主体倍增作为推动临汾转型发展的牵引性工程,提升市场活力的重要依托,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强化创业培训公共服务,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建立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大幅度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使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服务,增强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逐步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能够有效覆盖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不断推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有效衔接、统筹发展,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形成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2022年全市组织创业培训3010人(含高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创业培训对象
将具有明确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下同)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入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作为创业培训对象,将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作为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推动创业培训广泛开展,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对各高校有本校全日制注册学籍且有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对各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开展创办企业培训,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激情,提高其创业能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责任科室及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每人每天180 元,每人补贴总额为1800元。创业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率达到 80%以上的,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先拨付补贴资金的 80%;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的人数达到培训合格人数 20%以上的,再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拨付补贴资金的 20%。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每人150 元,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 500 元。(责任科室及单位: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全市创业培训师资库,完善师资登记、考核、退出机制,强化对师资能力水平考核和学员满意度评价,对师资队伍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将社会专业人士吸纳到创业培训专家队伍中,提升创业培训专业化水平。(责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加强师资培养,组织开展提高培训、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四)规范创业培训机构发展
加强创业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指导创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对有需求的学员提供后期服务。按照公开规范、保障质量、提升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创业培训。按照“条件公开、合理布局、平等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创业培训机构,确保创业培训质量。(责任科室及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五)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支持和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城乡各类人员自主创业、返乡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助、场地房租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大力支持返乡入乡人员比较集中的县(市、区),创建返乡创业实训基地,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对县级及县以下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入驻返乡入乡创业实体20户以上、吸纳就业达到40人以上的,可根据入驻实体户数、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责任科室及单位:就业促进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发挥双创赛事激励作用
鼓励各级各部门举办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大赛,通过路演、评比等方式广泛发掘优秀创业项目,充分发挥双创赛事的带动辐射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西选拔赛临汾赛区暨2022年临汾市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及创业系列活动,通过比赛带动创业热潮,带动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项目在我市落地,带动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推动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创业培训是培育劳动者创新精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重要途径,是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创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健全制度和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创业培训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有力保障相关政策的顺利实施,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政府补贴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及全市目标任务整体分工,各县(市、区)要分时段、分目标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市人社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培训监管情况和培训机构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及进度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绩效评估。要切实发挥创业培训在提高劳动者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及创业成功率等方面的作用,将创业培训实施情况、创业成功率、新办企业吸纳就业情况等作为评价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培训机构每期创业培训班结束后6个月内确保有学员创业成功(以领取营业执照为准)。对达不到培训效果的机构,将限制其承担下一年度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创业培训机构,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宣传创业培训,树立创业典型,从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图解】全市创业培训,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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