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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5-09-22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临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6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79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范围

对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临汾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来自零就业家庭;

3.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以上三种情形,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需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4.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

5.持证残疾人;

6.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上学期间享受 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类别申报。

二、补贴标准

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发放。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所需资金在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资料提交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①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且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低保证》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②来自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交《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人员类别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由县级人社部门盖章;③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内容需体现申请人姓名的,应提交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④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毕业生: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⑤来自持证残疾人的毕业生:提交本人《残疾证》复印件;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交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职责分工

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各学校负责对毕业生提交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并对拟推送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提供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连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批量导入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公示印证资料(公示照片、公示文件等)、学校银行开户信息(附件5)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于9月30日前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并将有关材料通过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交。

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技工学校、中职学校尽快部署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督促其务必于9月30日前将申请资料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并将有关材料通过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具体学校名单见附件4)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驻临高校和省市公办中职学校、临汾高级技工学校部署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并对全市各学校提交的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料进行复审和发放补贴工作。

五、工作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尽快知晓,全部纳入,督促有申领意向的毕业生尽早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同时将有关材料通过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认真核对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学生填报银行卡号(学生本人名下农业银行卡号)、开户行、行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能够及时准确顺利地发放到学生手中。同时,学校在公示期间要设立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做好政策答疑及举报受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要做好资格复审、补贴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由学校负责拨付至毕业生个人账户,同时通过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和审核确认工作。按照要求于11月底前将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山西省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2.一次性求职补贴批量导入模板.xlsx

          3.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证明.doc

          4.技工学校、中职学校名单.xls

          5.申请学校账户信息.xlsx


资料报送核实联系人: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屈晓佳   7186923

资金发放联系人: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朱时进   7186919

市级咨询举报电话(工作日期间由专人值守) 209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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