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12333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8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人社函〔2025〕1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你们认真研读并遵照执行。
一、职称初定是职称评审的方式之一,其适用范围是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所持学历、专业、准入资格条件及所从事专业工作岗位相一致的人员,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工作后,首次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便捷评审方式。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申报初定职称时,应符合各层级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其中,学历、工作年限等是申报初定职称的基础性条件,但不是仅具备上述条件就可认定相应层级职称,同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和相应业绩成果,没有实际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亦不可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申报人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方面有欠缺的,可在实际工作积累具备相应经历、能力和业绩等条件后,申报职称初定。
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有关印证材料是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历和胜任工作能力的重要体现,是职称初定审核的重要依据,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填写规范、内容具体,填写内容应主要包括以下三个要素:一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实际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时间具体到月(如某年某月具体承担了哪些专业技术工作,参与了什么项目或任务,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是什么);二是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主要包括项目或任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日志、施工记录、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以及在各个工作阶段本人签署的项目资料等(申报时应提供能够体现前述工作痕迹和成绩的原始材料);三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
三、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做好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初定的指导、解释工作,切实把好职称初定的第一道关口,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工作后首次取得职称服好务。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2号).pdf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12333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8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