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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汾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的 通知

2024-04-3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相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提质增效,现将《临汾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汾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引导、加快我市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效激发人力资源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竞争力,根据《山西省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临汾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题主线,着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能力,着力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水平,着力提升人力资源顺畅流动效率,立足实际,对标一流,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促进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和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能力,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实现人力资源服务经营主体不断扩大、服务业态不断延伸、营业收入不断增长。公共服务机构和经营性服务机构互补共进、协同发展,有效促进人力资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动,人力资源市场循环畅通、充满活力,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匹配效率更高。到2024年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120家左右,力争建成1个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

三、重点任务

(一)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

1.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市县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省内省外海外招聘一体推进,贯穿全年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乡村振兴”系列招聘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促进招工求职双向奔赴,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2.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全面开展标准化实施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领域标准和规范,从设施配备、业务管理、窗口服务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多渠道开展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惠民惠企服务事项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档案安全风险能力。征集用工信息,在线上平台发布,方便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劳动者及时获悉岗位信息,适时组织各类企业参加我市招聘会,进一步扩宽就业渠道。

  3.加强服务人员队伍能力建设。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精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统筹抓好服务人员教育培训。自主开展多形式的业务练兵、技能比武、创先争优等活动,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参加第三届公共就业专项业务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凝聚工作队伍,促进工作交流,提升服务效能。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

4.扩大经营主体规模。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推动服务机构数量合理增长。对照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准许外商投资者在我市设立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规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备案。

5.拓展服务机构业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人力资源数智化服务等业态。加快发展猎头服务、人才寻访,围绕我市转型发展,重点做好高端人才引才工作。

6.壮大龙头骨干企业。落实省级重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系制度,推荐优秀企业加入第二批省级重点联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做强做优。积极引进省外知名企业和高水平服务管理能力,带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对科技型、创新型、孵化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挖掘、选树和培育,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评奖评优和工作指导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快培育一批聚焦主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7.夯实行业发展基础。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支持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就业见习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吸纳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免费劳务输出的,积极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8.建强产业集聚平台。鼓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培育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的产业园建设新局面。积极指导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范经营、丰富业态、集聚发展,做好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评估认定工作,鼓励和支持创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集聚化、专业化发展。

9.落实园区奖补政策。按照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奖补政策,对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人口小于20万的县”为标准建设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次性奖励40万元),创建成功的国家级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结合产业园促进就业数量对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年度运营经费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对于加快构建我市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抓好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机制,逐步消除市场发展障碍。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提升政策指导能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新型媒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人力资源市场各项惠民便民政策和服务项目,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宣传解答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着力营造推动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推进落实。各县(市、区)要对照年度目标和任务内容,加强科学谋划,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项目化、时序化管理。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典型模式、优质案例,推动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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