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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5号)精神,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审核统计,现对我市2023年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714户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与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联系。
企业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基本条件为: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
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生产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在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公布的黑名单内(以“信用中国”查核为准)。
联系方式: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科: 0357-2091413
附件:临汾市2023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第一批▪714户).xlsx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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